仲景食品: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18 1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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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08      证券简称:仲景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化,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分派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道北段 211 号
咨询联系人:余月
咨询电话:0377-69766006
传真电话:0377-6968003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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