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7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并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榜公示。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
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
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
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四)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五)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
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激
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