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7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开润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23.00 元(含税)
年 12 月 25 日,票面利率为 2.3%
年 12 月 2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12 月 2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577 号)核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223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开润转债,债券代码:123039)。根据《安徽开润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在“开润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支付第五年的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开润转债基本情况
日
第四年 1.8%,第五年 2.3%,第六年 2.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本次付息是“开润转债”第五年付息,期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
发行首日。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并出具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
告》
,经审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
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
评级报告(2020)》,经审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信用
等级为A+。
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
告(2021)》,经审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
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经审定,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
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经审定,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
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经审定,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开润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2.3%,本次付
息每 10 张“开润转债”(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23.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开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
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18.40 元;对于持有“开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23.00 元;对于持有“开润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
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 23.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
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
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年第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
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 号 21B幢 16 楼
咨询电话:021-57683170-1872
咨询邮箱:support@korrun.com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