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规则》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开创电气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降低和防范外汇
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经营的具体
情况,适度使用与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
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
排资金使用。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品种主要是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业务。
三、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的外汇衍生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
或由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
文件。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
用募集资金或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易外
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
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行作为交易对手方,履约风险较小。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
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范法律风险。
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监督检查。
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开创电气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劳旭明 殷啸尘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