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
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279,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84,837,210 股的 0.3291%,
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3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 32.8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