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钱江水利 股票代码:600283.SH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中国水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
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
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
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十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十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5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钱江水利、
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指
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股票的行为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本上市公告书 指
票上市公告书》
控股股东、中国水务 指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中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金杜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发行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会计师、天健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认购邀请书》 指
购邀请书》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申购报价单》 指
购报价单》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 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实施细则》 指
细则》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
A股 指 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
报告期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9 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an Jiang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Ltd.
注册资本 494,194,061 元(本次发行前)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钱江水利
股票代码 600283.SH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志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255815X4
电话 0571-87974387
传真 0571-87974400
许可项目:水力发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废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检验检测
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
输;海底管道运输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水淡化处理;雨水、
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
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环境应急治
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
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智能水务
系统开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
经营范围
产性废旧金属);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
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住宅水电
安装维护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
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
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
水资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投资管理;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以及取消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等相关事项。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 号),同意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过程简述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
等发行相关文件,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收盘后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等符合法律法
规要求的方式合计向 156 名特定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文件。前述投资者中具体包
括截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21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6 家证券公司、11 家
保险机构投资者、88 家其他投资者。
本次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申购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00 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J.P. Morgan Securities plc、罗赛、李天虹、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 7
名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对象的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方案文
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
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人(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
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所确定的申购时间内,即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00-12:
象的《申购报价单》及相关申购材料,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缴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纳保证
(元/股) (万元) 效认购
金
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
公司
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
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产品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
资金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8 1,502
(有限合伙) 7.93 2,800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
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9.05 1,500
金 8.72 3,000
是否缴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纳保证
(元/股) (万元) 效认购
金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8.68 1,500
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人
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
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
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缴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纳保证
(元/股) (万元) 效认购
金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9.50 5,000
(海南)有限公司-国调创新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7.77 8,00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6 家报价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报价投
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上述 39 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
要求按时、完整地提供了全部申购文件,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上述进行有效申
购的发行对象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认购资格。
(三)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2 元/股。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5.00%,即
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在内的共 16 名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66,630,83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81,020,898.64 元。
具体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号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海南)有限公司-国调
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
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66,630,837 581,020,898.64 -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
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
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数量不超过 76,450,118 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
票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含中国水务认购股数,对于不足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及最终发行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48,258,218 股),且发行数量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
发行底价为 7.6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
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与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
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
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2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1,020,898.6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 8,650,266.1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2,370,632.48 元。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募集资金总额。
八、限售期
中国水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
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
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于限售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天健验〔2024〕492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止,主承销商为
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的
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581,020,898.64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天健验〔2024〕491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止,发行人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6,630,837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81,020,898.64 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650,266.1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股本溢价)人民币 505,739,795.48 元。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和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
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二、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66,630,837 股股份已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
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
十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 16 号 701、702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 16 号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薛志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620428G
水源及引水工程、城市及工业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固废处
经营范围
理、非常规水源及水电等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咨询、服务、技
术开发;节水技术、水务、环保设备及物资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维
修;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 16,657,709 股
限售期 18 个月
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 269 号江西省高层
注册地址
次人才产业园 15#楼 A11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C1 座 710 室
出资额 160,5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6MA7DAE5H5C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 6,880,73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5 楼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433,48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厦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302,75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 2099 号 9#楼第 9-12 层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 2099 号 9#楼第 9-12 层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赖晓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778839915M
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4,587,15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 506 号 6 号楼阳光创新投资中心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3-23 号历下总部商务中心 E 座山东国惠
主要办公地点
集团九层
出资额 100,001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UEGCD2B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440,36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王梓旭
住址 沈阳市沈河区******
身份证号 2101022003********
获配数量 3,440,36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大厦
注册地址
A 座 506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4-6 层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唐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 3,394,49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该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
本信息如下:
名称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街 8 号 2 层 D04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999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江兴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7MAD8RDUE6M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经营范围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278,18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杜道广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
身份证号 4205021987********
获配数量 1,892,201 股
限售期 6 个月
限合伙)
名称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 3 幢 590 工位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 39 号省国贸金融总部大楼 29 层
出资额 22,1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DBAQWT7T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经营范围
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722,47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罗赛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
身份证号 2103041989********
获配数量 1,720,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高新区柳南大道管理中心(孵化器)1 号楼
注册地址
A 座 12 楼 1202-2-1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翰路 88 号
注册资本 6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辛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95MA6T1TR51K
商务信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财务服务(不含代理记账);企业形
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图文
经营范围
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720,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 74 号七层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27 号浙商创投中心 B 座 605-611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孙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25613912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经营范围
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 1,720,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 74 号 402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27 号浙商创投中心 B 座 605-611 室
出资额 14,809.9982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杰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H2RNX76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720,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 25 号,E14 5JP
主要办公地点 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 25 号,E14 5JP
注册资本 17,546,050,000 美元
法定代表人 Chi Ho Ron Cha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16EUS309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 1,720,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
排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1)
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或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2)获
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
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向本机构/本
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
/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4)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本机构/本人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包含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水务,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在发行人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需要提交发行
人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回避表
决。
除中国水务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
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 12 个月内,中国水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
交易情况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发行人定期报告、临时
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中国水务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
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
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
需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梓旭、杜道广、罗赛、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
司、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
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
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
关登记备案程序。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管理的国调创新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管理的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管理的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基金,已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
续,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公司管
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
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备案。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工作。中国水务及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
《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
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
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配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南)
(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
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经核查,上述 16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
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核查:
本次认购的对象中,中国水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并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
购。中国水务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就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来源等事项承诺如下:
“中国水务的认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
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
押,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高比例质押风险的情况。”
除中国水务外,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其他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
作出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或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不存
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向本机构/本人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
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
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
十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同意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4〕1293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
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
《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除中国水务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
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
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
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
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得上交所审核同意;
规定,《认购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认购协议》
合法、有效;
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中国水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
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
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有限售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例(%) 份数量
(股)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334,920,150 67.76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无
限售条件股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海南)有限公司-国调
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
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无
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 365,195,457 65.12 - 33,458,16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66,630,837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
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中国水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仍为无实控
人状态。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变动
股份类别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截至完成股份登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
- - 66,630,837 66,630,837 11.88%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胡村水厂工程(一
期)项目、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福州江阴港城
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
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平湖
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有利
于进一步落实公司的既有战略规划,最终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
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
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
化。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
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与中国水务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新增具有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对自来水厂及污水厂的产能扩张,预计在
项目建设阶段将新增关联交易,在投产运营阶段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对于已发生
或者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定价,并履行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该等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4 年 1-9 月
/2024 年 9 月末 /2024 年 9 月末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 4.95 6.67 5.39 5.22
产(元/股)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定期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总额 926,273.52 765,461.93 689,385.92 638,284.73
负债总额 608,884.38 462,290.61 403,733.82 370,612.65
股东权益合计 317,389.13 303,171.32 285,652.10 267,672.09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
(二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56,414.58 222,219.52 182,736.65 153,851.93
营业总成本 131,163.62 199,642.88 156,430.03 130,680.61
营业利润 30,385.88 35,331.26 30,796.76 27,144.39
利润总额 30,497.98 35,991.10 31,411.76 27,442.01
净利润 23,774.39 28,201.92 24,376.53 20,397.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74,804.12 -95,047.10 -56,763.48 -58,276.9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4 年 9 月末/1-9 月 2023 年末/度 2022 年末/度 2021 年末/度
项目 2024 年 9 月末/1-9 月 2023 年末/度 2022 年末/度 2021 年末/度
流动比率(倍) 0.65 0.59 0.68 0.67
速动比率(倍) 0.45 0.36 0.42 0.39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报表)
资产负债率
(%,合并报表)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11 10.01 11.58 10.66
存货周转率(次) 1.92 2.41 1.78 1.57
每股净资产(元) 4.95 6.67 6.23 5.9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9 -0.64 0.43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86 9.03 8.05 7.42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5.65 5.53 6.27 6.09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3 0.58 0.49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3 0.58 0.49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
注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合同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总股本;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注 3:2024 年 1-9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已年化。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38,284.73 万元、689,385.92 万元、
增长。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的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
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76.65%、75.81%、79.09%和 75.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370,612.65 万元、403,733.82 万元、
额增长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从负债构成来看,公司的负债结以流动负债为主。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60.04%、60.41%、59.07%和 57.78%。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67、0.68、0.59 和 0.65,速动比率分
别为 0.39、0.42、0.36 和 0.45。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
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较好,银行授信额度较高,在短期偿债压力可控的情况下,
公司通过压低现金持有水平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所致。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各期
末持有的大额合同负债也拉低了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的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06%、58.56%、60.39%和 65.73%,
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扩张过程中资金需求有所增加,
新增银行借款所致。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相应流动资金后,有利于调整优
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轻公司债务负担,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
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同时经营污水处理和市政来水管道安装
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53,851.93 万元、182,736.65 万元、
万元、17,242.46 万元、20,556.18 万元和 16,544.3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自来
水供应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不断扩大,亦带动了管道安装业务快速增长,公司营
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凌陶、于梦尧
项目协办人 曲思瀚
项目组成员 刘日、王磊、杨帆、顾殊涵、刘若楠
电话 010-60837689
传真 010-60833955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办公地址
负责人 王玲
经办律师 焦福刚、汪沛
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 010-58785566
三、审计机构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负责人 沈培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素素、戚铁桥、韩熙、杨天将
电话 0571-88216798
传真 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负责人 沈培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 胡青、杨天将
电话 0571-88216798
传真 0571-88216999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署了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已指派凌陶、于梦尧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
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凌陶,男,注册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0100001。2012 年加
入中信证券,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负责和参与了凯盛科技
洛阳玻璃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宜宾纸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冠豪高新吸收合并粤华包项目、三峡水利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岳阳林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中国电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广宇发展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项目、中骏集团公司债项目、华发股份公司债项目、华发股份中期票
据项目、金科股份中期票据项目、南京城建中期票据项目、新城地产公司债项目
等。
于梦尧,女,注册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2120006。2014 年
加入中信证券,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负责和参与了德邦物
流 IPO 及再融资项目、东方航空非公开 H 股增发项目、滨江地产再融资项目、
苏州工业园 IPO 项目、正元智慧 IPO 项目、杭萧钢构再融资项目、招商轮船再
融资项目、环旭电子再融资项目、万科 A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粮地产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祥源文旅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招商轮船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云南旅
游重大资产重组暨借壳上市项目、新城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新城地产 B 股项目、
冠豪高新换股吸收合并粤华包 B 股项目以及万科、滨江集团、新城控股、中洲
控股、华侨城公司债及中票等债务融资等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注册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股票具备在上交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点
办公地址: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
电话:0571-87974387
传真:0571-879744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7689
传真:010-60837689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30-4:3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