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精锻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
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江苏太平洋精
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80
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98,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26万元(不含税)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
币96,812.7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
了验资,并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070号《验资报告》确
认。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2月21日)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8月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2月14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股本481,770,75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267,227股后472,503,5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59,062,940.75元(含税)。根
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9日)
起由人民币13.0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总股本481,777,01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
发现金72,266,552.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
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4日)起由人民币12.97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82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
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日公司总股本481,777,185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人民币(含税),
共派发现金28,906,631.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
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2024年7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
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9月30日)起由
人民币12.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锻转债”转股价格为12.76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
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
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2.76 元/股的 85%(即 10.85 元/股)的情形。若后续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精锻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
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精锻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