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979 股票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
【CMSK】2024-131
债券简称(品种一):22 蛇口 09 债券代码(品种一):148154
债券简称(品种二):22 蛇口 10 债券代码(品种二):148155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行公司债券(第五期)(有两个品种:品种一“22 蛇口 09”、品种二“22 蛇口 10”,
债券代码分别为 148154、148155)
;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22 蛇口 09”、“22 蛇口 10”持有人。
公司在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发行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支付自 2023 年 12 月
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代码:
。
种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亿元。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品
种二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2 月 1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兑付日为 2027
年 12 月 1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
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2 蛇口 09”的票面利率为 2.40%,每 1 手“22 蛇口 09”(面值 1,000 元)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24.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19.20 元;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期债券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4.00 元)。
“22 蛇口 10”的票面利率为 2.80%,每 1 手“22 蛇口 10”(面值 1,000 元)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28.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22.40 元;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期债券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00 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四、本期债券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蛇口 09”、“22 蛇口 10”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
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
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
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
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
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93 号)、
《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
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息相关机构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 1 号新时代广场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南山区蛇口兴华路 6 号南海意库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蒋铁峰
联系人:徐念龙
联系方式:0755-26805307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冯源、冯诗洋
联系方式:0755-23835062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