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 文投 编号:2024-126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
裁定批准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文
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以现有总股本
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05,000,000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完成后,
文投控股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 股;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文投控股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
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第 4.3.2 条的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
情况,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
参考价格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收盘价的不同情况,并基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
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为 1.85 元/股。
如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 1.85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计算公式于股权登
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
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
于 1.8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 鉴于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天(2024 年 12 月 13 日)
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2.45 元/股,该收盘价高于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1.8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格
应当依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向下除权调整,根据本
次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息)参考价格为 2.12 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 01 破 540 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
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
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议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文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
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
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4,853,5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
增约 11.8877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05,000,000 股
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
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完成后,文投控股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
股。
前述转增形成的 2,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全部
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
(1)其中 1,000,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产业投资人首
文科集团按照 1.00 元/股的价格认购 800,000,000 股转增股票,取得文投控股重
整后的控制权,相应支付重整投资款 800,000,000.00 元(人民币捌亿元整),
该部分股票自登记至产业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财务投资人按照 1.33
元 / 股 的 价 格 合 计 认 购 200,000,000 股 转 增 股 票 , 支 付 重 整 投 资 款 合 计
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剩余 1,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公司清偿债务。股票抵债价格为
三、股权登记日及停复牌安排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记日当天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停牌一个交易日,并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复牌。
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尽快完成转增股票的登记、过户工作。
四、除权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发布《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
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权参考价格适用如下计算公式: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
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转增前总股本+由重整投
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
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 0,
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1,066,000,000.00 元,转增股份抵偿债
务的金额为 3,012,500,000.00 元(1,205,000,000 股×2.50 元/股),转增前总
股本为 1,854,853,500 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 1,000,000,000
股,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为 1,205,000,000 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
增加数为 0。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计划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
抵偿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
数+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3,012,500,000.00 元+1,066,000,000.00
元)/(1,205,000,000 股+1,000,000,000 股)=1.85 元/股。如股权登记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1.85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
述拟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
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
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1.85 元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天(2024 年 12 月 13 日)停牌,
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即 2.45 元/股,该收盘价高于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1.85 元/股,
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格应当依
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根据上述公式计算
得出的调整后除权(息)参考价格为 2.12 元/股。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本次
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
项意见》)。
五、股本变动表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
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证券 0 1,397,481,259 1,397,481,25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证券 1,854,853,500 807,518,741 2,662,372,241
股份合计 1,854,853,500 2,205,000,000 4,059,853,500
六、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重整产业投资人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转增
股票过户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
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该等转增股票;重整财务投资人河南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德远英华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文投联合体牵头方)、海南
华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宝弘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弘景大宗轮动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京国创优势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承诺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
等各种方式)该等转增股票。
七、风险提示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
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
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
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负值、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不符合申请撤
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