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118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 “福莱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41.84 元/股
? “福莱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41.71 元/股
? “福莱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
? “福莱转债”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停止转股,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起将恢复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664)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4,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40 亿元。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初始转股
价格为人民币 43.94 元/股,转股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8 年 5 月 19 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30 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
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5)。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福莱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
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
整。
因此,“福莱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福莱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
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
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
金股利。
根据上述公式中“P1=P0-D”进行计算,P0 为调整前转股价人民币 41.84 元/股,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0.13 元。
计算调整后转股价:P1=41.84-0.13=41.71 元/股。
根据上述公式,“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41.8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停止及恢复转股时间
“福莱转债”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停止转股,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起将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