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4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迦南智
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三)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四)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
量由 245 万股调整为 294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35 万股调整
为 42 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1 元/股调整为 8.92
元/股。并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2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 名激励
对象授予 4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认
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
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8,256,316.00 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利润分配总额
的 100%。同时,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8.42-3/10=8.12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
内容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
为: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均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且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