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13 01: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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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117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变。
  ? 本次调整原因: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期及股份回购期,因此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采用截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的公司股份总数作为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的依据)起至本公告披露
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福莱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 261 股,因此公司股份
总数增加 261 股。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120,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因此公司股份
总数减少 120,000 股。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 352,000 股 A 股股份,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
此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由 2,333,924,360 股调整为 2,333,452,621 股。
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
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0 元(含税)。
   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及股份回购期,因此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的总股数 2,343,039,28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03,410,166.80 元(含税),结余
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
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和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4)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4,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人民币 40 亿元。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3.94 元/股,转股期间
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8 年 5 月 19 日。
   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上述可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
   (二)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 120,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
次授予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三)回购 A 股股份的情况
   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
量为 9,466,921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由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
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3,348,840.73 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
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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