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104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
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
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及 2024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8,080.3943 万元变动
至人民币 7,649.4685 万元,股份总数将由 8,080.3943 万股变动至 7,649.4685
万股。
二、通知债权人的内容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
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
司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明确
书面请求,并随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街 777 号公司财务部办公室
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
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
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函件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