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12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斯”)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所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及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合计持有公司26.74%
的股份。按本次股票发行下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麦格斯及肖俊承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30%,导致麦格斯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行为,触发《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麦格斯、肖俊承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麦格斯与公司签署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
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以及麦格斯、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出具的相关承诺,麦格斯、实际控制人肖俊承承
诺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待公
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麦格斯、肖俊承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政策
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
化执行。
本次权益变动后麦格斯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肖俊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发行对象以现
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13.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13.83元/股
确定,拟发行股数不低于21,691,97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153,289股(含本数),
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区间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
票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麦格斯直接持有公司93,272,771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23.7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肖俊承直接持有公司11,599,268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肖俊承通过麦格斯和个人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26.74%
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低于21,691,974股(含本数)且不超
过36,153,289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麦格斯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肖俊
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麦格斯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7月14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559112767D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2栋1016室之
公司住所
一
注册资本 4,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肖俊承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9日与麦格斯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相
关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合同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麦格斯仍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肖俊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获
得相关审核通过/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通过/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