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10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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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
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博苑股份
  (二)股票代码:301617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280.00 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57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
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以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27.76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
     指引》(2023 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2.79 倍(截
     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T-4 日)。
            本次发行价格 27.7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5.86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5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2.79 倍)。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票收盘价     率(倍)-扣非前   率(倍)-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3年)    (2023年)
              算术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31.26      37.07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3 年扣非前/后 EPS=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由于司太立与新亚强 2023 年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其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属于偏
     高、异常;因此司太立与新亚强未纳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27.7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摊薄后市盈率为15.86倍,低于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7.07倍),但仍存在发行人未来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
     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
率下降,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
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行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国清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新海路与大九路路口北200米
联系人:张山岗
电话:0536-2099456
传真:0536-2099456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尹广杰、林宏金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电话:0531-68889770
传真:0531-68889222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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