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薛志勇 陆林海 王天强 王春蕾
杨立平 王珂 杜建国 伊志宏
乔祥国 戴文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冯国锋 冯晋 贾庆洲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彭伟军 刘堃 潜卫 揭建强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31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钱江水利、
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指
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股票的行为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控股股东、中国水务 指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中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金杜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发行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会计师、天健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认购邀请书》 指
购邀请书》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申购报价单》 指
购报价单》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 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实施细则》 指
细则》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
A股 指 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an Jiang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Ltd.
注册资本 494,194,061 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钱江水利
股票代码 600283.SH
法定代表人 薛志勇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
许可项目:水力发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
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废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检验检测服务;旅
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海底管道运输
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
及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
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卫生管
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
圾的处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
经营范围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
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
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
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
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消防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水资源管理;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以及取消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自动延期等相关事项。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健验〔2024〕492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指
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
币 581,020,898.64 元。
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健验〔2024〕491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66,630,837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81,020,898.6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人民币 8,650,266.1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2,370,632.48 元。
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66,630,837.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数量不超过 76,450,118 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上
限=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含中国水务认购股数,对于不足 1 股的余股按
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 148,258,218 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及最终发行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66,630,837
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48,258,218 股),且发行数量超
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发行底
价为 7.6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与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
者。
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
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
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2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4.74%。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1,020,898.6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
币 8,650,266.1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2,370,632.4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6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
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
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海南)有限公司-国调创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司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66,630,837 581,020,898.64 -
注: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水务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
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六)限售期
中国水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
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
求进行相应调整。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于限售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等发
行相关文件,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收盘后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方
式合计向 156 名特定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文件。前述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4 年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
者。
本次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申购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00 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 Morgan
Securities plc、罗赛、李天虹、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 7 名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
件。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对象的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
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
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人(主承
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不存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做出
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在《认购邀请书》所确定的申购时间内,即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00-12:
购报价单》及相关申购材料,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缴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纳保证
(元/股) (万元) 效认购
金
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
司
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缴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纳保证
(元/股) (万元) 效认购
金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 9.08 1,502
伙) 7.93 2,800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金 8.68 1,500
锝至诚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80 2,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
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
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缴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纳保证
(元/股) (万元) 效认购
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
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
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
管理产品”)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是否缴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纳保证
(元/股) (万元) 效认购
金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 9.50 5,000
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7 8,000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6 家报价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报价投资者均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上述 39 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完整地提
供了全部申购文件,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上述进行有效申购的发行对象具备有关法
律法规及《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认购资格。
(九)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2 元/股。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5.00%,即 16,657,709
股。中国水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
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在内的共 16 名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66,630,83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81,020,898.64 元。具体发行
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海南)有限公司-国调创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
司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66,630,837 581,020,898.64 -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要求。发
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
规则。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 16 号 701、702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 16 号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薛志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620428G
水源及引水工程、城市及工业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固废处理、
非常规水源及水电等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咨询、服务、技术开发;
节水技术、水务、环保设备及物资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维修;设备租赁;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6,657,709 股
限售期 18 个月
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 269 号江西省高层次人
注册地址
才产业园 15#楼 A11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C1 座 710 室
出资额 160,5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6MA7DAE5H5C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经营范围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 6,880,73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5 楼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433,48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厦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302,75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 2099 号 9#楼第 9-12 层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 2099 号 9#楼第 9-12 层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赖晓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778839915M
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4,587,15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 506 号 6 号楼阳光创新投资中心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3-23 号历下总部商务中心 E 座山东国惠集团
主要办公地点
九层
出资额 100,001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UEGCD2B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440,36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王梓旭
住址 沈阳市沈河区******
身份证号 2101022003********
获配数量 3,440,36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大厦 A 座
注册地址
主要办公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4-6 层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唐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 3,394,49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该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
息如下:
名称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街 8 号 2 层 D04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999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江兴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7MAD8RDUE6M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经营范围 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278,18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杜道广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
身份证号 4205021987********
获配数量 1,892,201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 3 幢 590 工位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 39 号省国贸金融总部大楼 29 层
出资额 22,1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DBAQWT7T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722,47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罗赛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
身份证号 2103041989********
获配数量 1,720,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高新区柳南大道管理中心(孵化器)1 号楼 A
注册地址
座 12 楼 1202-2-1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翰路 88 号
注册资本 6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辛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95MA6T1TR51K
商务信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财务服务(不含代理记账);企业形象策
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图文设计;计
经营范围
算机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720,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 74 号七层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27 号浙商创投中心 B 座 605-611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孙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25613912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
经营范围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720,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 74 号 402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27 号浙商创投中心 B 座 605-611 室
出资额 14,809.9982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杰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H2RNX76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720,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 25 号,E14 5JP
主要办公地点 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 25 号,E14 5JP
注册资本 17,546,050,000 美元
法定代表人 Chi Ho Ron Cha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16EUS309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 1,720,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除中国水务外,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
“(1)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或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2)获配后在锁定期
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不存在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
偿的情形;(4)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本机构/本人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包含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水务,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其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在发行人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需要
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回避
表决。
除中国水务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前 12 个月内,中国水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
易情况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发行人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
信息披露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中国水务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
指引(试行)》等相关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中
国水务及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
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配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南)有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配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
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上述 16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
求。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
查情况如下:
(1)无需备案的情形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行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程序。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王梓旭、杜道广、罗赛、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浙江
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自有资金
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
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2)需要备案的情形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管理的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东
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
募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
手续,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公司管理的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
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
了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本
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
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五)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
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核查:
本次认购的对象中,中国水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并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
中国水务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就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来源等事项承诺如下:“中国
水务的认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
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
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押,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股权高比例质押风险的情况。”
除中国水务外,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其他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
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或
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
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
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凌陶、于梦尧
项目协办人: 曲思瀚
项目组成员: 刘日、王磊、杨帆、顾殊涵、刘若楠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 010-60837689
传真: 010-60833955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玲
经办律师: 焦福刚、汪沛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
办公地址:
楼 17-18 层
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 010-58785566
(三)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沈培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素素、戚铁桥、韩熙、杨天将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电话: 0571-88216798
传真: 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沈培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 胡青、杨天将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电话: 0571-88216798
传真: 0571-8821699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号 (股) (%)
(股)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334,920,150 67.76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无
限售条件股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海南)有限公司-国调创
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370,144,230 66.00 - 44,302,20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66,630,837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中国水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仍为无实控人状态。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变动
股份类别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截至完成股份登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
- - 66,630,837 66,630,837 11.88%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494,194,061 100.00% 66,630,837 560,824,898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
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胡村水厂工程(一期)
项目、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
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
程特许经营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
厂三期工程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的既
有战略规划,最终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
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
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与中国水务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新增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对自来水厂及污水厂的产能扩张,预计在项目建设阶段
将新增关联交易,在投产运营阶段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对于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关
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定价,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该等交易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
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
方案》的规定。
除中国水务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
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
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所审核同意;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购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认
购协议》合法、有效;
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凌 陶 于梦尧
项目协办人:
曲思瀚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
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078 号、天健审〔2023〕2518 号、天健审〔2024〕
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91 号)和《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492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点
办公地址: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
电话:0571-87974387
传真:0571-879744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7689
传真:010-60837689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30-4:3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之盖章页)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