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 旗滨集团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10 05: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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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12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15 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9.72 元/股),已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发行了 1,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0,000 万元,期限 6 年。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182 号文)同意,公司 1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5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监管规定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
次发行的“旗滨转债”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旗滨转
债”的转股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4 月 8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5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为 12.80 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刊载《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为 12.00 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刊载《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为 11.76 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刊载《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为 11.43 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刊载《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
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
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
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9.72 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已触发“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旗滨转
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向下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
前“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11.43 元/股),则本次“旗滨转债”转股价格无
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
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
股价格的议案》。
  五、其他
  本次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
决时,持有“旗滨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旗滨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4 月 8 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附件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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