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对象共计 25 人。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
象名单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消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
意见。
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8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等议案,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
全达标的 3 名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 60 个月内分五期解除
限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排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20%
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20%
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0%
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解除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20%
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五个解除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 20%
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授予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
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条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
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限售条件。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考 核
业绩考核指标 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1007
年度
号审计报告,2023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
年度 低于 18%。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70,416.17 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年度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归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年度 万元,以此为基础计算,公司 2023 年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年度 公司 2022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年度 2022-2023 年 2 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 为 19.16%,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
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管
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
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具体
考核要求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评 个人绩效考核标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经公
级 准系数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
A 100%
B 80%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C 60%
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25 名:
D 0%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 1、21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考核结果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领导对激励
为 A,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对象依据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
能力等方面进行个人绩效的考核,并 2、4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考核结果为
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审评估,实际可解
B,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80%,当期不
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激励对象 可解除限售 16,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
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
司回购并注销。
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考核标
准 系 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不可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根据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
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向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 18 元/
股调整为 17.21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公司向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 17.21 元/股调整为 17.01 元
/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对象共计 25 人。
数量为 530,4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已解除限售 第二期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限
激励对象
职务 获授数量 的限制性股 限售的限制性 售的限制性股
姓名
票数量 股票数量 票数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夏家信 副董事长、总经理 10.00 2.00 2.00 6.00
王从春 董事 10.00 2.00 2.00 6.00
孙庆元 董事、副总经理 14.00 2.80 2.80 8.40
陶长文 董事 5.60 0.8960 1.12 3.36
刘瑞元 董事 14.00 2.80 2.80 8.4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洋 14.00 2.80 2.80 8.40
董事会秘书
周睿 副总经理 14.00 2.80 2.80 8.40
李恩平 副总经理 10.00 2.00 1.60 6.00
孙彩军 副总经理 14.00 2.80 2.80 8.40
龚喜 副总经理 14.00 2.80 2.80 8.40
赵金刚 副总经理 14.00 2.80 2.80 8.40
程光锦 副总经理 14.00 2.80 2.80 8.40
核心业务人员和管理骨干(13 人) 125.60 24.32 23.92 75.36
合计 273.20 53.6160 53.04 163.92
注:1、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的 4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
授但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
统计范围内。
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性质
比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比例(%)
(%)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其中:高管
锁定股
股权激励限
售股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569,975,078 100.00 0 569,975,078 100.00
注:1、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已包含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应解除限售的股票。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