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汤
秋娟女士、汤娇女士计划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期间,公
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一致行动人汤秋娟女士、汤娇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6,005,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超过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汤秋娟女士、汤娇女士。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67,270,1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6%。其中,控股股东汤友钱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88,510,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5%;汤秋娟女士持有公
司股份 6,819,5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汤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2,636,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均未曾披露增持计划,亦未增持
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
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汤秋娟
女士、汤娇女士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
顺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 2024 年 12 月 5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行动人汤秋娟女士、汤娇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
计增持公司股份 6,005,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
为 4,100.45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9,919,
司总股本的 2.61%;汤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091,4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1%。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
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专项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
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
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要求。
(三)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汤秋娟女士、汤娇女士在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