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4-07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
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称“惠创投”)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惠创投因自身资金
需求,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2%)。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神华投资
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980,268 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
比例 1.4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26.49%。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
当前总股本的 2%。
拟减持股东惠创投关于对减持公司股份相关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诺如下:
减持德赛西威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惠创投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4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
当前总股本的 1.44%。
拟减持股东神华投资关于对减持公司股份相关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诺如下:
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神华投资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计划,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
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
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惠创投《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神华投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