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13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形: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强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5:00 在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公司 1#楼 4F 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
履行必要的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550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6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11,679,15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6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44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对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915,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4068%;反对 1,38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2596%;弃权 10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33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606,8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444%;反对 1,3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32%;弃权 10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124%。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87,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179%;反对 1,4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3596%;弃权 10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22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78,0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079%;反对 1,4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68%;弃权 10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954%。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90,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284%;反对 1,4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3599%;弃权 10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11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81,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240%;反对 1,4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72%;弃权 10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788%。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98,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525%;反对 1,4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3522%;弃权 95,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29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89,2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10%;反对 1,4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54%;弃权 9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537%。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81,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019%;反对 1,4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3908%;弃权 99,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0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72,8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832%;反对 1,4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46%;弃权 9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21%。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76,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2843%;反对 1,4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4111%;弃权 98,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67,1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562%;反对 1,4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59%;弃权 9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79%。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限售期》: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74,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2806%;反对 1,4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3945%;弃权 105,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25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65,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505%;反对 1,42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03%;弃权 10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992%。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84,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114%;反对 1,4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3386%;弃权 113,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5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75,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979%;反对 1,40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45%;弃权 1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376%。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79,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2960%;反对 1,4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4136%;弃权 94,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290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7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742%;反对 1,43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97%;弃权 9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461%。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98,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537%;反对 1,3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3010%;弃权 11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4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89,6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29%;反对 1,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67%;弃权 1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305%。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73,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2772%;反对 1,4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3787%;弃权 111,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44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64,8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53%;反对 1,4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62%;弃权 11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286%。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908,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827%;反对 1,3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2501%;弃权 119,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67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99,0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74%;反对 1,37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85%;弃权 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641%。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97,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491%;反对 1,3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2553%;弃权 128,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88,1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57%;反对 1,37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65%;弃权 1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077%。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872,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2728%;反对 1,3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2408%;弃权 157,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48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63,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87%;反对 1,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3%;弃权 1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471%。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5,114,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8.7344%;反对 1,3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1617%;弃权 12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04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619,6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51%;反对 1,35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04%;弃权 1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745%。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913,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4006%;反对 1,3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2507%;弃权 11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48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604,8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349%;反对 1,37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94%;弃权 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357%。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事项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910,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917%;反对 1,3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2028%;弃权 131,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40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601,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212%;反对 1,3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60%;弃权 1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229%。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905,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759%;反对 1,36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2180%;弃权 131,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40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96,8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970%;反对 1,36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92%;弃权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238%。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912,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5.3951%;反对 1,37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4.2494%;弃权 115,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5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603,0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264%;反对 1,37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75%;弃权 11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461%。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5,086,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8.7106%;反对 1,3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1833%;弃权 123,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0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91,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38%;反对 1,37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99%;弃权 1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864%。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5,144,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8.7601%;反对 1,3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1267%;弃权 13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13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649,6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473%;反对 1,31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70%;弃权 1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257%。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5,131,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8.7496%;反对 1,3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1430%;弃权 12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0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637,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894%;反对 1,33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71%;弃权 12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935%。
上述各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第十一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587 号);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