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4-11-29 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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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999 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1 楼会议室(一)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73    彩蝶实业          2024/12/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
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
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
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
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7:00,邮件中需附上上述(一)、   (二)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件
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
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999 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3 楼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星
联系电话:0572-3958999
电子邮箱:cady_info@chinacaidi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999 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
      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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