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邦新材: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22 0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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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3人,代表股份122,234,715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6.3967 %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8 人 , 代 表 股 份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8人,代表股份8,834,71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
东355人,代表股份2,832,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0%。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全部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126,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26,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30%;反对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5%;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5%。
  表决结果:同意122,11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1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87%;反对1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8%;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127,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27,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2%;反对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2%;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6%。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127,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27,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1%;反对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8%;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
  本议案关联股东郭良春、郭俊成、郭俊毅、上海元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安徽强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昱龙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72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96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72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95%;反对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2%;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3%。
  表决结果:同意122,12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2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98%;反对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1%;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
  表决结果:同意122,11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1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78%;反对1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47%;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5%。
  表决结果:同意122,13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3%;反对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2%;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122,128,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28,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25%;反对9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5%;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表决结果:同意122,093,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42%;反对1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693,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2%;反对1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9%;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126,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26,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30%;反对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5%;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122,129,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29,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58%;反对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8%;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沙千里律师和崔蔚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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