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ST浩丰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
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
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
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
附件一),信函或传真请在2024年12月6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为准;来信请寄: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第19层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2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邮件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颜媛媛、周鸿宇
联系电话:010-82001150
联系传真:010-88878800-5678
电子邮箱:haofeng@interact.net.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第19层北京浩丰创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100020
六、备查文件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企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
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每一议案限选一票,对同一审议事项
不得有两项或多项选择。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
托需本人签字。)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
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期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