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详情请查阅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
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提高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 2022 年股份回购
方案中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公司对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210,900 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
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441,001,780 股变更为 436,790,880 股,公司的注册
资本亦将由 44100.1780 万元变更为 43679.0880 万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与
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 658 号
联系人:顾佳俊、欧兰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
传真:021-69113503
联系邮箱:dm@kdlchina.net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