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8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
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
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1,939,800 股,并已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根据上述情况,
同意公司总股本由 1,193,945,360 股减少为 1,182,005,560 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 1,193,945,360 元减少为 1,182,005,560 元,同意对《公司章程》
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无论减资前或减资后的实收股本及注册资本,均不包含自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向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
司采购马来西亚年产 140 万吨项目二期年产 60 万吨箱板纸项目生产设备所形成的所
有应付款项和应承担的责任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
体负责签订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9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
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集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 2024-091。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