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0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
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
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瑞康医药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
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拟无偿向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 3 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
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包含
利息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联董事韩旭、韩春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5 时在公司 13 号楼会议室召开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