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 为负责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或“公司”)持续 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威唐工业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同
意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843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 行 数 量
用不含税金额 1,702,612.3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677,387.6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
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03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 《无锡
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 管理制 度》 (以下 简称 “ 管 理 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 目实施
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 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
银行或其上级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 用情况
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放方式 余额
向不特 交通银行无锡南门支行 322000623013000458171 活期存款 82,240,385.81
定对象
发行可 中国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532675424215 活期存款 16,151,630.55
转换公
司债券 宁波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78080122000271572 活期存款 3,847.37
合计 98,395,863.73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机关 项目备案号
大型精密冲压模具
无锡市新吴区 锡新行审投备
智能生产线建设项 40,358.50 30,138.00
行政审批局 【2020】428 号
目
注: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
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对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大型精密冲压模具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大型精密冲压模具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的 募集资
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募集 扣除手续费的 预计节余募集
计划投入募集 累计已投入募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 利息收入及理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① 集资金金额 ②
进度 ③ 财收益 ④ ⑤=①-②+④
大型精密冲
压模具智能
生产线建设
项目
注:截止公告披露日尚存在未到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最终以 实际金额
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 则,加
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 项目成
本和费用。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 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
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 要,公
司拟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 9,839.59
万元(含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 收入、
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 项)。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 专项账
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本次项目相关募 集资金
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 况和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 足公司
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经营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 事会认
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可以 结项,
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9,839.59 万元(含待支付合同尾款、
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 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 层及财
务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
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依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 决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国金证券对于公司本次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 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的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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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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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任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