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4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4 幢 5 楼大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8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7,036,74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6.357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
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凌世生先
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6,869,450 99.8275 132,429 0.1364 34,863 0.036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部
分募投项
目变更资
金用途及
延期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刘入江、吴睿卿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