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 大东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20 20:09: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1.3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未发现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近日股价涨幅较大,涨速较快,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1.3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
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异常情况,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本公司就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书面询证,除已披露信息、公告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影响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未发现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商业零售、餐饮与食品销售、医疗服务主业经营活动正常,
未发现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情况,也未发现需要特别澄清或回应的媒
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它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
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它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也未发
现其它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1.37%,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
波动幅度较大。结合近三日公司股价变动情况,近日股价涨幅较大,涨速较快,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 1-9 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61,585,175.38 元,同比增长 2.87%;2024 年 7-9 月实现
营业收入 857,784,654.18 元,同比下降 6.8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现存在影响公司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
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破产重整、重大业务
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行业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板块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的消费零售及服务行业,其中百
货零售业务除应对传统实体店之间的同业竞争外,还需面对商业地产模式的城市
综合体、电商网购、高端海外消费等新老业态的竞争、新兴消费方式的冲击;公
司进入的医疗健康产业,同样存在相应整合、运营、市场、政策等发展风险。敬
请投资者关注行业风险。
  (五)大股东质押风险或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超过 50%(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
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未发现存在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东方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