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7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519 号审计报告,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因此本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 30 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770,000 股,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4.33 元/股;回购注销 12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65,000 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3.75 元/
股。本次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635,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32%。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1 月 5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5,635,000 股,注册资本减少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有权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下午 13: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工业园福城大厦 6 楼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