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148973.SZ 证券简称:24 长城 C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4】974 号注册。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全部采取网下面向专
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具体发行情
况如下: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 100%,即 10
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 10 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 100%。本期债
券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2.57%,全场认购倍数 1.82。
的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
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
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
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
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组织、指使发行人
实施前款行为的情况。
本期债券不存在发行人关联方认购情况。此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
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
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
等行为。
《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