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4-033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 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660,44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6%。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舒
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将
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上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和异议。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
编号:2023-029)。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
发现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3-
第七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等相关公告。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
会议审查同意。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办理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 授予激励对象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
授予日期
(元/股) (万股) 数(人) 量(万股)
(三)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共授予 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123 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17 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其中回购部分的股份登记日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定向发行
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日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如下: 109,555,022.79 元,2023 年公司
净利润为 130,228,009.86 元。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2023 年净利润较 2022 年增长
年度
求,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业
绩考核完成度 A=18.87%,因此
以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度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触发值 14%。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
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解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锁比例
(X)
A≥20 X=100%
考核年度实际净利润 14%≤A<
X= A/20%
复合增长率(A) 20%
A<14 X=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9 名激励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 对象的考核结果均在 B 及以上,
层面解锁比例确定参与对象的实际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可解除限
数量:
售数量为 660,449 股。
考核评级 B 及以上 B 以下
个人层面解锁
比例
参与对象当年实际解锁的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锁
的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
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部分作废失
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份解除限售
及上市流通相关事宜。
三、 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条件达成情况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条件达成情况,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满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1)公司 2023 年较 2022 年实现净利润增长率 18.87%,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的股票解锁比例为 18.87%/20%=94.35%;
(2)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 及以上”,其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 100%
可解除限售。综上,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9 人,因公司层面业绩要求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60,449 股,公司回购注销 39,551
未完全达标,
股。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合计解除限售 465,711 股,回购注销 27,889
股;其他核心骨干 4 人,合计解除限售 194,738 股,回购注销 11,662 股。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解除数量占已
序 已获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姓名 职务 获授予限制性股票
号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董事会秘
书兼财务总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987,200 465,711 47.175%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412,800 194,738 47.175%
合 计 1,400,000 660,449 47.175%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为 47.17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次解除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共计 660,449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