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8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9:25、
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场会议;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委托的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八)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
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6 楼证券
部。
(三)登记方式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
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
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
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
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约 2 小时,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
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注: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三: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