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24-070
债券代码:128090 债券简称:汽模转 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汽模转 2”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8日,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汽模转2”当期转股
价格的130%(5.46元/股)。后续可能满足“汽模转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
据《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汽模转2”。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
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2号文核准,天津汽车模具股
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47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47,1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7,1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46号”文同意,公司47,100.00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20年1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汽模转2”,债
券代码“128090”。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汽模转2”自2020年7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汽模转2”转股价格从4.19元/股调整为4.21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4日生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实施。根据《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汽模转2”的转股价格从4.23元/股调整为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三、本次预计触发“汽模转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8日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汽模转2”当期转股价格的130%(5.46元/股)。后续可能满足“汽模
转2”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汽模转2”。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
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
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