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71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一、现行有效的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9)。
(4)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2-023)。
(5)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8 日,以 9.66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4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9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
事会同意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以 9.6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1)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4)。
(4)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
(5)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 6.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4.329 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1)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4)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6)、《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
(5)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因激励计划中的部分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向全体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并实施完成该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从 12.73 元/
股调整为 12.6 元/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6)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相关激励计划,若在相关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确定以 2024 年 7 月 22 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为股权
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 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故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合上述调整事由,本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
算。
总股本=(442,929,011×0.13)÷446,647,765≈0.1289 元/股。
÷总股本= (442,929,011×0.085)÷446,647,765≈0.0843 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2022 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9.66-0.1289-0.0843≈9.45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三)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结合上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
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
算。
总股本= (442,929,011×0.13)÷446,647,765≈0.1289 元/股。
÷总股本= (442,929,011×0.085)÷446,647,765≈0.0843 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6.39-0.1289-0.0843≈6.18 元/
股(保留两位小数)。
(三)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结合上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
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
算。
÷总股本= (442,929,011×0.085)÷446,647,765≈0.0843 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12.60-0.0843≈12.52 元/股(保
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相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对相关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