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 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16 06: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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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7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
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确保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
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期回报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发行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完成时间以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30%。本次发行的股份
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
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360.8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 17,820.36 万元。假设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分别为:下降 20%、持平、增长 20%;
等的影响;
的行为;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在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期末总股本(万元)                    8,332.28           8,332.28           9,132.28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8,615.4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800.00
假设情形一:2024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33       1.86                              1.7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9      12.37                             12.2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二:2024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33       2.32                              2.1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9     15.23                              15.0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三:2024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项目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33            2.79                2.5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9             18.00                17.7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
 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
 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4 年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
 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
 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
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始终专注于新能源行业太阳能光伏组件及光伏电站的电气保护和连接领
域,主要从事光伏接线盒和光伏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围绕公司接线盒核心原材料光伏旁路保护模块自产、光伏电站及储能终端领域新
型连接器及线束产品的生产展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公司光伏
接线盒成品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拓宽主要产品应用范围、打开市场空间,
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
储备情况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建立了适应市场化需求的自主创新机制和优秀人
才引进计划,培养了一批在光伏接线盒和连接器领域的研发力量,具有较强的自主创
新能力。在人员团队方面,公司目前配备技术研发人员 60 余人,团队成员由硕士、
学士等行业人才构成,在光伏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积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注重技术投入,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有效实现先进技术成果
与市场的转化。在工程制造技术和电子自动化、计算机等信息技术领域多年积累的基
础上,公司进行光伏控制前沿研究、产品设计开发和市场应用。公司建立了“光伏连
接器产品检测中心”,具有模具开发、注塑成型、电路设计焊接、装配、试验全程生
产质量保证能力。公司产品检测中心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权
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并建立了获得认可的德国 T?V 南德目击实验室和美国 UL 目击
实验室,始终保持产品性能向世界先进标准迈进。公司积极将科研成果及核心技术转
化为专利进行保护和应用。
  在客户储备方面,公司凭借在太阳能光伏领域多年的行业经验以及对客户需求的
理解能力,依托多年培养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质量过硬、定制化的光伏接线盒产
品,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口碑。公司现有客户包括天合光能、东方日升、晶澳太阳能、
一道新能源、通威股份、ADANI 等国内外主流光伏组件厂。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销售网络已覆盖华北、华东、华南、西北等多个省、市、
自治区,产品广泛应用于韩国、印度、越南、德国、西班牙、埃及、美国等多个国家
和地区的光伏电站建设。在不断开拓新市场的同时,公司还十分重视产品品控及售后
服务工作,以此保证了客户群体的稳定,提高了客户粘性。
     五、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
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多种措施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
报。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证券法》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
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已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前期可行性分析工作,对募投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
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及公司自身产能等基本情况,
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补足核心原材料自
产能力和开拓光储连接器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尽量降低
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
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
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
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
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
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
做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国办发〔2013〕110 号)、
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
体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
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
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
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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