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
因,公司总股本由 2,277,556,392 股减少至 2,277,549,949 股,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77,549,9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积金转增股本。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实
- 1 -
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并对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授权安排,同意授权董事会
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
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1 元(含税),送
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10 月
红利总额为 343,911,015.19 元。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
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
例进行调整。
- 2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
原因,公司总股本由 2,277,556,392 股减少至 2,277,549,949 股。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77,549,9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积金转增股本。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实施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2,277,549,9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10004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35900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 3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2001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21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1 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红利将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六、调整相关参数
转股价格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公开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
- 4 -
格由 7.59 元/股调整为 7.4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北港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人:黄清、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八、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