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 中国建筑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第三批次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16 0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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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 2024-075
      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第三批次限制性股票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A 股限
制性股票计划》的有关规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2024 年第三批次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由
于 2,65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289,932,000 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将
回购并注销上述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6 日、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的第四期第三批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9,932,000 股,占第四期限
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912,036,000 股的比例为 31.7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元。
  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会发生相应的调减,但鉴
于注销股份数量占比较小,因此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
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出日为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9
  电话:010-86498888
  传真:010-86498173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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