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水发燃气
股票代码:60331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
股份变动性质:直接持股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水发燃气 指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众兴集团 指 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水发集团 指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燃气集团 指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众兴集团将所持上市公司120,950,353股股份(占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5%)及股份所对应的所有权
利、权力和权益一并转让给水发集团、燃气集团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忠华
注册资本 234,122.6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6722230980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
害治理工程施工;医疗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茶叶制品
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供冷服务;化工
经营范围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水
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木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
理;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企业会员
积分管理服务;安防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
植;中草药种植;香料作物种植;工程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年2月22日
经营期限 2008年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07%)、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
股东名称
股35.93%)、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通讯方式 0531-80876999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
姓名 任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王忠华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郭绍春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于军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刘文栋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陈光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晋学明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李炳文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胡晓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旨在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优化国有企业管理层级,提升
水发燃气在水发集团内部定位,有利于增强板块定位、加强专业分工和优化资
源配置,为进一步构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新空间、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实现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奠定良好基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根据众兴集团与水发集团、燃气集团签
订《股份转让协议》,众兴集团将所持上市公司 120,950,353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5%)及股份所对应的所有权利、权力和权益一并转让给
水发集团、燃气集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水发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不变,
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120,950,353 26.35% - -
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5,526,333 16.45% 75,526,333 16.45%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111,768,935 24.35%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 9,181,418 2.00%
合计 196,476,686 42.80% 196,476,686 42.80%
三、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议》(下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一):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二):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份所对应的所有权利、权力和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丙方,其中,乙方受让甲
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111,768,93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35%,丙方受让
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9,181,41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乙方、丙
方同意受让该等目标股权(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
方 不 再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 乙 方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111,768,935 股 股 份 ( 占 比
价款合计 1,485,270,334.84 元人民币,其中,乙方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
币。
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并在本协议生效后,及时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交易所合规性审查、股份过
户等相关手续。
过户之日视为交割日。目标股份的权利义务自交割日起转移。交割日前目标股
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起,目标股份的权
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乙方、丙方按照其受让的比例分别享有和承担。
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破产、解散或
清算的情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及履
行本协议。
涉入对其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事件或状态。
由乙方继续履行。
任何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税费应由各方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各自
独立承担。
本协议自各方有效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
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所做出任何声明、保证
或承诺是虚假的,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上述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
成的全部损失。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众兴集团持有水发燃气 12,095.04 万股股份中
况外,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股份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及控制比例未发生变
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受让方主体合法、资信良好、受让意图明确。
大额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投
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忠华
(本页无正文,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忠华
附表:
基本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辽宁省大连市
公司
股票简称 水发燃气 股票代码 60331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称 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山东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
大股东 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多选) 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20,950,353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26.35%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持股数量: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例:0%
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120,950,353 股
变动比例: 26.3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