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8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
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54.91 亿元
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
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45.1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4.67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
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间接参股的萧县鑫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鑫立恒新
能源有限公司和上海开鑫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
要时,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5,500 万元,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对参股
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
担保额度内,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江苏协鑫储充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
担保额度 6,058 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北京胜能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佛冈协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鑫欣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调剂后可
经审批担 已调剂使 本次调剂 调剂后担 调剂后担
被担保人 使用担保
保额度 用额度 担保额度 保额度 保余额
额度
江苏协鑫
储充科技 10,000 - -6,058 3,942 - 3,942
有限公司
北京胜能
能源科技 - - 1,000 1,000 - 1,000
有限公司
佛冈协发
新能源科
- - 190 190 - 190
技发展有
限公司
调剂后可
经审批担 已调剂使 本次调剂 调剂后担 调剂后担
被担保人 使用担保
保额度 用额度 担保额度 保额度 保余额
额度
衡阳协能
新能源有 - 1,868 1,868 - 1,868
限公司
芜湖鑫欣
光伏发电 3,000 3,000 3,000 -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 - 10,000 3,000 7,000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蓝天”)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
“昆仑大庆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苏州蓝天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苏
州工业园区北部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燃机”)向昆仑大庆分行申
请的本金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所形成的债权按 73%的比例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期间
北部燃机在 2,190 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内与昆仑大庆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
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3 万元人民
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鑫”)分别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安徽协鑫
分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鑫欣”)
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3,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
合同对芜湖鑫欣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
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
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司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零碳”)分别与光大金融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
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和苏州零碳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佛冈协发新能源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冈协发新能源”)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190 万
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
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佛冈协发新能源享有的全
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9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
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了《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山协鑫新能源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协鑫新能源”)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270 万
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
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中山协鑫新能源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为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下简称“中国银行苏州园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
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算科技”)
向中国银行苏州园区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期
间协鑫智算科技在 1,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中国银行苏州园区分行办理约
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协鑫”)分别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
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湖南协鑫为公司下
属控股子公司衡阳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协能”)向华润租赁申
请的本金为 1,868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衡阳协
能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
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委托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再担保”)作为申请人,向合
作银行申请开立以江苏协鑫售电为被担保人的保函,苏州再担保为江苏协鑫售电
向合作银行提供担保。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与苏州再担保签署了《最高额反
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
为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7 年 2 月 25 日期间因苏州再担保为江苏协鑫售电办
理各类保函业务而形成的苏州再担保对江苏协鑫售电所享有的全部债权,所担保
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2024
年 3 月 8 日,合作银行已开立首笔保函,保该函金额 2,000 万元,保函生效日为
具《保函修改函》,将保函到期日延长至 2030 年 2 月 7 日。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蓝天”)向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的本金不
超过 18,5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额度内与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
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0,493.54
万元人民币。
简称“华润银行中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
股子公司国电中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燃机”)向华润银行中山
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3,6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
保的主债权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8 年 11 月 11 日期间中山燃机在 3,600 万
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华润银行中山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
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区鑫坤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坤能清洁能源”)分别与光大金融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
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和鑫坤能清洁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吉林亿联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亿联”)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3,500 万元
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
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吉林亿联享有的全部债权,主
债权期限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
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区鑫坤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坤能清洁能源”)分别与光大金融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
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和鑫坤能清洁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通榆鑫源光伏
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榆鑫源”)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5,000 万元人
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
担保的主债权为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通榆鑫源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
权期限 12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
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简称“中关村担保”)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
属控股子公司北京胜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胜能”)向北京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北京农商行经济开发区
支行”
)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胜能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
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4 日期间北京胜能
与北京农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
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 0 元人民币。
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
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蓝天向珠海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4,000 万元
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期间广州蓝天在 4,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珠海华润
银行广州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
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宿城”
)拟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以直接租赁的
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1.5 年。
( 以 下 简 称 “ 宿 迁 协 良 ”) 与 分 别 民 生 金 租 签 署 了 编 号 为
MSFL-2024-0037-S-ZZ-002-BZ 的 《 法 人 保 证 合 同 》 和 编 号 为
MSFL-2024-0037-S-ZZ-002-GQZY 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
宿迁协良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宿迁宿城向民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3,100 万元人
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
担保的主债权为民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宿迁宿城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
权期限 18 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法人保证合同》和《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项
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3,100 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情形 占 2023 年度经 占 2023 年度经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净 担保余额 审计合并报表
资产的比例 净资产的比例
一、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累 2,776,177.67 252.95% 1,719,003.99 156.63%
计对外担保
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不包括 30,145.11 2.75% 15,148.96 1.38%
对子公司的担
保)
司的担保
公司的担保
二、子公司对
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