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16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15点30分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
回“精测转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测转
债”,且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期间,如再次触及“精测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的公告》。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精测新能源智
能装备生产项目”结项,并将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95,064,954.82元(最
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
募集资金专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日15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