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
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
(四)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五)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九)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确定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
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如下:
P=P0-V=13.7896 元/股-0.6 元/股=13.1896 元/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上述共计作
废 4 万股。
除上述离职及自愿放弃人员外,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2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考核结果为“优秀”,本期个人
绩效系数为 100%;0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考核结果为“良好”,本期个人绩
效系数为 80%;0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绩效
系数为 60%,0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期个人绩效
系数为 0%,上述情况共计 0 名激励对象其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处理,共计 0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 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3.7896 元/股调整为 13.1896 元/股,
同意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实施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归属
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
关手续。
(二)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五)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还应按照《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