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8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调整和优化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
结构,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方案
及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一)发行人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品种
中期票据
(三)发行市场
中国银行间市场
(四)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在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五)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六)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归还有息债务、
项目投资、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七)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公司和承销机构按照法律法规
协商一致后确定。
(八)发行时间及方式
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
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九)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十)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
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发行中
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
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
金用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
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
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并办理中期票据发
行的申报、注册、发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六)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八)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
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可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
现资金的高效运作,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关于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
据的资格。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的批准及接受注册后实施。最终注册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通知书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