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河北燕郊
议案 1:关于公司债务管理优化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债务管理优化方案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未来三年融资工作以短期贷款为主要方向,同时推进人民币债券
发行的审批工作,视窗口期利率环境灵活选择组合方式的融资方案(一次
或多次),融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
述融资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后续融资具体事宜;在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全权办理后
续融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融资主体、融资方式、融资金额、融
资利率、融资期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6 个月。
本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 2024 年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收到本公司执行董事熊敏先生的书面
辞呈,熊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该辞任自本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
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肖佳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聘任
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肖佳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其任期自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相关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请见本议案附件。本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
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海油服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海油服关于
董事辞任的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执行董事候选人肖佳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肖佳先生,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高级政工师。2004 年毕业于中国
人民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200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
院世界近现代史专业,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04 年至 2005 年,任江西省
瑞金市云石山初级中学青年志愿者支教教师;2007 年至 2010 年,在中共
北京市委研究室文化教育处工作;2010 年至加入本公司前,曾先后任中国
海洋石油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理论高级主管,思想建设处副处长、处长,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建研究处处长,党群工作部副主
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肖佳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获委
任为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除上述披露外,肖佳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肖佳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其董事任期为
三年,并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本公司与肖佳先生即将订立的
董事服务合约内未订明具体薪酬金额,但肖佳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期
间,其薪酬将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依据本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肖
佳先生的年度薪酬预期介于人民币 90 万元至人民币 140 万元之间,具体数
额需经考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的推荐建议,并计
及(其中包括)其职务及职责后厘定。待有关薪酬确定后,本公司会予以
披露,具体薪酬可参见本公司适时发布的年度报告。
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独立监事程新生先生将于 2024 年 12 月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章程》,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胡昭玲女士为
公司独立监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其任期自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相关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请见本议案附件。本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
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中海油服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海油服关于监
事变更的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独立监事候选人胡昭玲女士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胡昭玲女士,中国国籍,1972 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 年毕
业于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 7 月至今,在南
开大学经济学院任教,2002 年 12 月破格晋升副教授,2008 年 12 月晋升教
授,曾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副主任、党委书记,2017 年 6
月至今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除上述披露外,胡昭玲女士确认其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胡昭玲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
年,并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胡昭玲女士将就其于本公司的监
事职位收取监事袍金及薪酬每年人民币 8 万元(税前)
,有关金额乃经参考
其于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后厘定,除上述袍金及薪酬外,胡昭玲女士将不
会从本公司领取任何其他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