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5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0.5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6.3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动情况,防范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 公司最新市盈率为 238.77 倍,行业最新市盈率为 62.42 倍。公司市盈
率明显高于行业市盈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
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和 11 月 1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3.94 元/股(不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国培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
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
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发布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5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和 11 月 1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
大。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公司最新市盈率为 238.77 倍,行
业最新市盈率为 62.42 倍,公司最新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市盈率。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