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92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罗博特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数量为 2,197,8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76%。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概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7.9436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19,8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5.7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14.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0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前股本为 10,400 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11,027.9436 万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
告》,实际向 5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25.15 万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了《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2630 万股。本次
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038.8986 万股增加至 11,075.1616 万股。
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11,075.1616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075.1616 万股增加至
了《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503.8368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 数 量 为 906.5061 万 股 , 占 公 司 总股 本 的 5.8470% , 无 限 售 条 件 流通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共 2 位股东。
(一)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在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中所做的承诺及
其履行情况如下:
①自上述定增新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②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上述定增新增
股票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③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
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
④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
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
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上述股东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认购对象,就特定期间不减持
所持有的罗博特科股票事宜,作如下承诺:
①经自查,自罗博特科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
诺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减持罗博特科股票的行为或情形。
②本承诺人承诺:自罗博特科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即 2020 年 11 月 14 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之日后六个
月内,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减持罗博特科股票。
③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将无条件向
罗博特科退还所有相关减持股票收益,并承担赔偿、补偿等各项法律责任。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
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司总股本的 1.4176%。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注 1、2、3
合计 8,791,210 8,791,210 2,197,802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CEO 戴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6,593,408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6,593,408 股,其中 4,72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
部分股份需解除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后,方可实际上市流通;公司董事王宏军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197,802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2,197,802 股。按照相关规定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此,
戴军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648,352 股;王宏军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
份数量为 549,450 股;
披露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书(草案)(修订稿)》中作出承诺:“……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即 2023 年 8 月 28 日)
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如下:①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即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罗博特科股份
的计划,不会主动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罗博特科股份。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
变化而减持罗博特科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②若本人的减持承诺与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新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③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法
定期间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严格履行已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因此,戴军
先生、王宏军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至重组项目实施完毕期间暂不可以减持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其
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在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5,973,307 94.1530 2,197,802 148,171,109 95.5706
三、总股本 155,038,368 100.0000 0 155,038,368 100.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