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4-070 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预披露公告
股东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石元影(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金石暴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和合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桥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行人”)股份 146,029,9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6913%)的股东中信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石元影(深
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金石暴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司总股本的 1.0063%);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5,183,85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554,913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2.9691%)。如在此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
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账户中的股份后剩余股份数,即 1,365,879,984 股。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金石智
娱”)、信石元影(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信石元影”)、青岛金石暴风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石”);西藏和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西藏和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桥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天津桥斌”)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信证投 51,544,464 3.7737
金石智娱 3,436,296 0.2516
信石元影 60,714,972 4.4451
青岛金石 30,334,212 2.2209
合计 146,029,944 10.6913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西藏和合 94,187,700 6.8958
天津桥斌 10,996,152 0.8051
合计 105,183,852 7.7008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证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超过 0.3552%;金石智娱减持股数为不超过 323,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
(如此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
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计的每股净资产
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西藏和合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超过 2.7495%;天津桥斌拟减持不超过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如此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
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计的每股净资产
一致的情形。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 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中信证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和合及天津桥斌承诺: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
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发行人首次申报前 6 个月内增资的股东青岛金石、天津桥斌承诺:自 2017 年 3 月
发行人新增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票进行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依据届时
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减持届时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上
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应遵守届时有效的其他相关监管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上述股东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减持行为,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