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69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中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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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有限公司院内。
结合的方式召开。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585 人,代表股
份 373,298,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067%。
其中:
的 股东、 股东代 表或股 东委托 代理人 共计 5 人 ,代表 股份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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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
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80,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8.1241%;反对1,604,0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96%;弃权792,202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780,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241%;反对1,604,003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96%;弃权792,202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9263%。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
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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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0,637,4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71%;反对 1,848,9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3%;弃权 812,348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15,7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105%;反对 1,848,903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34%;弃权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6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1,057,4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96%;反对 1,397,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3%;弃权 843,964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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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935,7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920%;反对 1,397,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52%;弃权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大会决议;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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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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