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4-058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9 月 14 日、2024 年 10 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现将本员工持股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具体情
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0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
司完成回购,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
量为 4,630,299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4568%,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及相关税费)。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数量为 4,630,299 股,占公司目
前股本总额 1,278,241,550 股的 0.3622%,均来源于上述回购专用账户的 A 股普
通股股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完成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
户名称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4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400 号)的审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
购资金总额为 13,057,443.18 元,实际认购股数为 4,630,299 股,实际认购情况
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
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资金来源
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约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 0.3622%,过户价格为 2.82 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内剩余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上述回购股份的实际使用用途与回购方
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
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
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
系,具体如下: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
关人员均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
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
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的表决权。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